消费者是消费中的弱势群体,少年儿童又是其中需要特别关注的特殊群体,保护好少年儿童的消费权益,对于促进他们健康成长、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。近年来,潍坊市消费者协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创新措施,健全机制,加大对少年儿童消费权益的保护力度,取得了良好成效。
一、建立完善社会宣传机制,营造保护少年儿童消费权益的良好氛围
为形成重视少年儿童消费权益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,我们突出活动宣传、媒体宣传、校园宣传三个重点,利用各种机会,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,取得了良好成效。一是开展活动宣传。每年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我们都在人流量大、信誉较高的商场门前组织召开纪念大会,并专门设立儿童咨询投诉服务台,为少年儿童提供咨询服务,解决消费纠纷。在每年召开的消费年主题座谈会上,我们都把少年儿童维权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。近年来,与会代表从自身工作出发献言献策,提出了保护少年儿童消费权益的意见和建议20余条。“六一”儿童节期间,我们与学校联合,用孩子们喜欢的文艺表演方式,进行消费常识宣传,取得了很好的效果。二是做好媒体宣传。积极通过报纸、电视台、网络等媒体发布各类少年儿童消费警示,以召开新闻发布会形式宣传少年儿童维权案例,引起社会各界对保护少年儿童消费权益的高度重视。近来公布的全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中,“ 旋转门碰伤男孩,营业厅赔偿药费 ”引起较大社会反响。今年我们还与报社联合举办了儿童消费知识有奖竞答活动,共收到参赛答卷500余封,达到了宣传普及儿童消费维权知识的目的。三是搞好校园宣传。今年3.15期间,我们集中开展了校园知识图片展,将部分少年儿童消费投诉案例和相关消费法律知识,通过图片形式在市区各学校巡回展出,并印发“消费者权利和义务、消费者投诉知识”等宣传材料5万余份进行发放,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。
二、建立完善消费教育机制,提高少年儿童消费维权的意识和能力
我们积极倡导树立“消费教育从娃娃抓起”的理念,针对少年儿童容易学习接受新知识的生长期特点,采取开办教育学校这种最直接、有效的方式,加强了对少年儿童的消费维权知识教育。一是科学选点建立消费教育学校。在消费教育学校选点问题上,我们本着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、典型性和影响力相结合的原则,在布局上坚持城区、乡镇、村庄一起抓,在规模上坚持大中小相结合,重点选择城区和村镇幼儿园、小学,依托学校设立,为办好消费教育学校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。二是因地制宜建设消费教育学校。在消费教育学校建设上,我们根据办校主体的不同条件和特点,坚持因地制宜,立足实际办学校,根据需要定规模。但无论条件如何,都必须达到“四有”标准,即有固定的教育场所,有必要的教学设施,有相应的制度和资料,有切合实际的教育规划。三是注重实效做好消费教育工作。为保证消费教育质量,所有教员由消协统一聘任、统一安排使用。在教员选择上,注重把握广泛性、代表性和权威性的选才原则。在教育形式上,坚持实用性和灵活性相结合,采取讲课、咨询问答、现场对比演示、知识竞赛、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,保证了消费教育的效果。近3年来,我们先后授课384课时,现场演示29次,组织考试15场次,举办消费知识竞赛11次,印发《消费者之友》宣传册10000本、消费知识优秀征文选10000本。我们还在少年儿童中开展了“如何利用手中零花钱”的大讨论和征文活动,倡导了正确的消费方向,引导少年儿童树立了科学、合理的消费观念。
三、建立完善预警防范机制,营造良好的少年儿童消费环境
我们本着“预防为主,规范为先”的原则,抓住少年儿童消费的重点领域、重点部位和重点经营者,强化预警防范和治理规范,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,营造了良好消费环境。一是加强预警提示。我们根据处理日常投诉和学校“两站”反馈的情况,将普遍性、苗头性的消费纠纷问题整理形成消费警示,通过在新闻媒体发布,在学校和教育机构等壁报栏张贴,由老师直接传达等方式及时予以提醒警告,让孩子、家长及老师引起重视,提前防范,避免损害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。例如,针对童衣甲醛超标的现象发布了“购买童衣注意甲醛污染”的消费警示,受到了儿童家长和社会的欢迎和肯定。二是加强约谈防范。针对学校周边个别不法商贩利用孩子认知能力低、防范意识差的弱点,销售质量低劣、缺乏安全标准的“三无”食品或玩具的现象,我们召集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经营户集中约谈,集体学习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增强了他们守法经营和自觉保护未成年人消费权益的意识。三是加强治理整顿。工商、消协联合,定期对校园周边经营秩序进行治理整顿,严查无照经营、超范围经营等不法商贩。对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部门依法取缔,对涉嫌侵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商品予以查处,从源头上净化了学校、幼儿园和儿童教育机构周遍消费环境。
四、建立完善维权组织机制,开辟少年儿童消费维权的新途径
由于受认知能力、知识水平等因素影响,少年儿童维权能力处于弱势。如果没有家长或者老师的支持和帮助,仅凭少年儿童自身力量,靠传统渠道维权存在一定难度。针对少年儿童投诉难的问题,我们在完善传统维权模式的基础上,探索建立“校园消费维权站”,搭建起学校与消费者协会之间直接联系的平台,开辟了适合少年儿童的消费投诉新途径。具体做法是:在部分规模比较大的小学、幼儿园和正规的儿童教育机构设立“校园消费维权站”,由校长、院长任站长,学校老师任成员,当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,由站长及时跟消协联系,帮助孩子进行投诉,代理其与经营者进行调解。通过校园消费维权站点建设这一载体,把少年儿童权益保护与消费维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,强化了师生维权意识,使儿童食品、用品等消费纠纷得到快速、及时、准确的处理,切实维护了儿童的合法消费权益。到目前,全市共建立校园消费维权站17个,调解消费纠纷39件,为在校师生挽回经济损失13.2万元。
各位领导,同志们,我们在保护少年儿童消费权益方面虽然进行了一些探索,但取得的成效与领导要求、社会期望相比,与先进省市的做法相比,还存在很大差距。今后工作中,我们将认真落实好中消协、省消协的要求和指示精神,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,结合潍坊实际切实做好少年儿童消费权益保护工作,为保护“下一代”健康成长,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